目前,对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的发病机制还不完全清楚,防治上有很大困难,主要是要早检查、早发现、早治疗。早产儿视网膜病变1、2期一般无需治疗,90%的患儿经随访病变可以逐渐稳定。3期是治疗的最佳时期,一般通过冷冻或激光治疗,减少血管内皮生长因子的分泌,控制病情,防止病变继续发展。4期以后的晚期病变主要是进行玻璃体视网膜手术或巩膜扣带术,但成功率很低,视功能恢复也非常有限。因此,对早产儿进行早期筛查并及时治疗是非常重要的。
卫生部在2004年制定了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筛查标准
1、对出生体重<2000克的早产儿和低体重儿,进行眼底病变筛查,随诊直至周边视网膜血管化;
2、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的高危因素的早产儿筛查范围可适当扩大到出生体重<2200克或孕周低于34周的早产儿;
3、首次检查应在生后4-6周或矫正胎龄(孕周+出生后周数)32周开始。